本標準樣品主要?于測量儀器校準,分析?法評價和質量控制,以及?品、衛?、環境和農業等領域相應成分含量測定與殘留檢測。
?、樣品制備
本標準物質的土壤原料為江蘇黃棕壤土,加工處理后粒徑為 0.150mm。樣品分裝于 20mL 棕色玻璃瓶中, 以 60Co 輻照滅菌。
二、溯源性及定值?法
本標準物質采?多個實驗室聯合定值?式進行賦值,總磷定值?法為 HJ 632-2011《土壤 總磷的測定堿熔-鉬銻抗分光光度法》,有效磷定值?法為 HJ 704-2014《土壤 有效磷的測定 碳酸氫na浸提-鉬銻抗分光光度法》或其他可以準確定值的檢測?法。通過使?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制備?法,測量?法和計量器具,保證標準物質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
編號 | 名稱 | 標準值 | 擴展不確定度(k=2) | 單位 |
TMQC0140 | 土壤中總磷 | 562 | 42 | mg/kg |
土壤中有效磷 | 6.8 | 1.1 | mg/kg |
本標準物質特性量值的不確定度評定中主要考慮多家實驗室聯合定值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標準物質均勻性檢驗和穩定性檢驗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
四、均勻性檢驗及穩定性考察
依據 JJF1343【標準物質定值的通?原則及統計學原理】對分裝后的樣品經行隨機抽樣,對樣品進行均勻性檢驗、穩定性考察。結果表明,本標準物質均勻性、穩定性良好。
該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 36 個月。研制單位將繼續跟蹤監測該標準物質的穩定性,如發現量值變化, 將及時通知?戶。
五、包裝、運輸和貯存、使?及注意事項
1. 包裝: 本標準物質采? 20mL 棕色玻璃瓶包裝,約 10g/瓶,每包 5 瓶,共 50g。
2. 貯存: 運輸時應避免擠壓,碰撞;常溫(20±5)℃,避光貯存。
六、聯合定值單位
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分析測試研究所(北京市理化分析測試中心)
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本次定值單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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